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一定的艺术审美修养和服装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时装表演系统训练的方法和实践能力,了解和掌握服装表演、服饰艺术设计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时装模特、服装表演编导、模特教育、形象以及服装设计的专业人才。
2.培养要求
获得艺术审美和服装专业知识的基本训练,有良好的社交礼仪形象、系统掌握时装表演理论和技能、具备时装展示、编导和策划实践经验,具有服装款式设计、商品展示、形象设计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艺术修养,身心健康,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时装表演和时装设计、摄影技能;
(2)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备时装表演策划编排、服饰商品展示的组织活动能力;
(3)了解服装历史和相关专业发展动态,服装历史、美学、心理等专业知识,对服装服饰品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鉴赏力;
(4)具有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设计表现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不得低于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主要课程
服装表演、形体训练、舞蹈基础、服装材料、化妆基础、服装设计基础、服装结构基础、服装工艺基础、服装表演编导。
5.就业去向
各大、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服装设计机构、各类形象设计机构、服装品牌公司、专业媒体单位、艺术设计领域、影视制作公司以及专业商业领域等。
6.专业特色
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专业,充分发挥我校美术学和设计学等多学科优势,加强专业交流与资源共享,注重学生整体综合素质培养,教学求真、务实,结合自身应用型专业的特点和需求,面向实践,在教学模式上进行不断创新,积极展开教学实践与专业合作,加强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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