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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