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法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政府经济学、地方政府学、城市管理学、公共政策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心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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