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 招生简介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截至2023年 8月31日,考生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二、培养单位及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的有15个市65个县(市、区)。
安徽农业大学培养174人。具体为农学专业35人,植物保护专业30人,园艺专业18人,动物科学专业15人,水产养殖专业13人,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专业27人,智慧农业专业36人。
详细计划分配见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有关通知。
三、招生录取原则
(一)招生方式。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由省教育厅列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提前批次录取,面向安徽省内招生。
(二)志愿填报。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
(三)招生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院校按照招生政策,根据下达给培养学校以及各县(市、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依次录取定向就业所在县(市、区)、辖区市生源。如未完成招生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高校降分投档的备档。
四、录取说明
(一)待遇保障。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学制4年,定向培养的本科生经过相应的学制学习毕业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其学籍管理、学费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采取后补助方式,在限额内由财政给予补偿或补助。实行“带岗入学,就业有编”培养方式,确保考生毕业后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上岗就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并享受待遇。
(二)协议签订。培养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考生签订《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培养高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高校办理入学手续。被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培养高校不退档、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办理入学手续。
(三)服务期限。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须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的乡镇承担农技推广工作的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毕业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说明
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各项事宜,以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为准。
六、政策咨询
安徽农业大学:0551-65786135;
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551-63415769、63495596(接受咨询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