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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20阅读量 346

  1.拟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利益,确保2014年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拟定本章程。

  2.学院名称: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

  3.学院代码:13968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制:三年

  6.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7.办学性质:民办

  8.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9.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园区思源路60号

  10.办学基本情况: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前身为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于1946年创办的社会大学,爱国民主人士冯玉祥将军任董事长,周恩来、郭沫若、田汉、梁漱溟等一大批著名政治家、学者曾在这里任教。1985年,在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复校,更名为“重庆社会大学”,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克熙同志兼任校长。 200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审定备案,转制为“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重庆市民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立足重庆,辐射全国,全力打造成为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摇篮,已累计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25000名。

  学院位于重庆市高等教育资源富集的合川区大学园区思源路60号,毗邻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校园规划用地500亩,一期工程已建成面积168亩,建成校舍面积8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2万册,电子图书3584GB。学院建有功能齐全且配置完备的建筑设计与工程管理、汽车高新技术、模拟数字电路、自主语言学习、客房服务等27个实验实训室,及图书馆、形体房、学生文化活动中心、田径运动场、标准塑胶灯光篮球场等教育教学设施。学生宿舍环境舒适,每间寝室均装有空调,24小时供应开水和热水,有高达8M带宽的网络接入。

  学院根据重庆市经济发展及未来社会5-10年的人才需求趋势,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方针,设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文化教育、工商管理4个系,开办28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达2000余人。学院有一批来自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名牌高校知名教授、资深讲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教职工15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所占比例在30%以上。此外,学院与重庆科技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并从部分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专家为兼职教师,指导实习实训,着力打造优势和特色专业。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人文精神、专业技能培养。大力推行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和“双证书”教学模式,始终把学生就业工作摆放在突出位置,与长安汽车、格兰仕集团、中国青年旅行社等几十家企事业单位有紧密合作关系,建立了3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职业生涯指导课能够全程进行,并通过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学生实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创业帮扶。此外,学院已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实现了科技、人才和智力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院可以推荐优秀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对接重庆市高校“自考衔接本科”、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毕业生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近年来,学院各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11.招生计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2014年将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4个省(直辖市)计划招收高职(专科)学生。各省(直辖市)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具体说明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12.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13.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一般为英语。

  (4)报考学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4.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学院严格按照各省(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3)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4)学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预录取考生,按综合测评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5)凡报考学院的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学院对考生的加分(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6)学院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7)学院各专业录取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

  (8)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畸形残缺、无传染病、无口吃、无重听。

  (9)报考学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10)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11)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办,考生亦可在学院网站中查询。

  (12)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极差。

  15.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6.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各专业7500-10000元/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年.人。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17.奖贷学金和贫困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院另专门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6000元,一次性申请可贷款三年,分年发放)。

  18.学历证书:学院统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9.声明:为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有关招生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20.监督机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21.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01520

  联系人员:叶云凯 徐春桥 高万权 王帅 侯志钢 秦雪莲

  办公电话:023-42467740 023-42462856(兼传真) 023-42860503

  学院网址:www.cqms.edu.cn

  咨询QQ: 1348172948 2259569860 1473155193 1513565045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678139689

  22.招生章程的解释: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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