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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20阅读量 408

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太原科技大学

学校性质:省部共建

办学特点:以工为主,兼有文、理、经济、管理、法学和艺术等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办学层次:本、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138号

语种限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限定为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太原科技大学的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太原科技大学按照理工、文史、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2.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

  3.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太原科技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   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实行分数级差。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

  5.  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教育部和省市政策有明确规定加分投档的

     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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