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太原科技大学
学校性质:省部共建
办学特点:以工为主,兼有文、理、经济、管理、法学和艺术等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办学层次:本、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138号
语种限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限定为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太原科技大学的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太原科技大学按照理工、文史、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2.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
3.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太原科技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 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实行分数级差。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
5. 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教育部和省市政策有明确规定加分投档的
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