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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03阅读量 908

  为做好2010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

  2、校址: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中路191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院校性质:中央和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

  5、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6、学校招生代码:11688

  7、学校简介: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是一所教学型、多科性、有特色的财经类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学校占地1392亩,校舍建筑面积46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0万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编辑出版有《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煤炭经济情报》2种学术期刊。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工商管理等4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100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53人,其中教师755人,教授97人,副教授252人,博士14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等20名。学校下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服务外包软件学院)、国际商学院、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13个二级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和大学外语教学部等4个基础课教学部,煤炭经济研究院、半岛经济研究院等22个科学研究院(中心、所)。

  学校重视科研与学科建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煤炭企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半岛经济研究2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煤炭经济和半岛经济研究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有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区域经济学、金融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数学(数量经济学方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经济法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金融学方向)、旅游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理论、英语语言文学、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20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2009年,学校管理学科进入中国大学管理学前100名。近五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教育部发展规划项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等纵向项目384项;出版专著和教材146部;在《中国科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711篇,三大检索论文199篇;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获山东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74项。

  目前学校拥有操作系统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项目管理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拥有经济数学基础(一)、计算机学科导论、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统计学、行政法学、操作系统、基础会计、技术经济学、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等10门省级精品课程,工程管理、统计学、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等5个省级特色专业,市场营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经济数学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等3个省级教学团队。2009年学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国家竞赛中屡获大奖。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优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和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已与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秉承“惟平惟准,近知近仁”的校训,全面实施“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战略,积极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生态校园,为建设有特色开放式工商大学而奋斗。

  二、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3、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情况:今年学校面向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广东、福建、重庆、海南、云南、贵州、青海、新疆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学生4917人,其中本科招生4317人,学制4年;专科招生600人,学制3年;专业设置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

  2、录取批次:普通本科在本科二批录取,合作办学本科三批录取;普通专科在专科一批录取,合作办学专科二批录取。

  四、录取原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2、录取具体方式: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满足本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7、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8、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届时学校也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六、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每学年学费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4800元;理工类专业3600元;其他专业3400元;热门专业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本科18000元/学年;专科13000元/学年,如有调整,届时按省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须提前咨询并签协议,联系电话0535-6903560。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500-1200元不等。

  七、奖贷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办法

  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学校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爱心捐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学历证书的发放

  本科标准学制四年,修满学分者可提前一年毕业,最长可延续至六年。修满学分,德、智、体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标准学制三年,修满学分,德、智、体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章程由山东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sdibt.edu.cn         电子邮件:zsb@sdibt.edu.cn

  招生办咨询热线:0535—6903560      邮政编码:264005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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