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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41阅读量 348

学校国际代码:13868)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南昌市区美丽的抚河之滨,北望江南名楼滕王阁,西靠洪城大市场,校区环境优美,地处市区,交通便利,是学生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培养“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开设了33个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在校生5953人,教师290多人,建有全新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宿舍和标准运动场。

  一、学制

  全日制学习,学制三年。

  二、助学政策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

  为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依据国家困难补助政策视学生家庭贫困状况可分别享受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资助;另外,学校依据国家政策,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施困难补助。

  (二)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劳务酬金。

  (三)助学贷款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到享受生源属地办理助学贷款。

  三、录取规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的落实,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均按志愿优先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高考录取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志愿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

  除艺术类专业要求专业合格、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外,其他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也无加试要求,其身体健康条件以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公布的最新体检标准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历及证书

  每门课程考试及格,思想品德合格者,即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网上电子注册的高职毕业证书。

  五、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财经类、文化教育类、法律类、旅游类等科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土建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工科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艺术设计传媒类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六、招生咨询与联系

  学校地址:南昌市安石路69号    邮编:330025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6587211,2978996 、6571687

  传真:0791—6587211、6571682 、6587177

  网址:www.jxgcxy.com

  电子邮箱:gcxy_zjb@163.comjxgcxy@jxrtv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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