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41阅读量 493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南昌市市区美丽的抚河之滨,南临象湖公园,北望江南名楼滕王阁,西靠洪城大市场,校区环境优美,地处市区,交通便利,是一所景观园林式院校。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秉承“厚德敏行、博雅精工”的校训,塑造“自强、求知、有为”的校风,培养“厚德、多能、有发展前途”的复合型高端技能人才。学院传承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三十多年来本、专科办学经验,以“开放融合式”办学理念为先导,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依托“开放式”网络教学平台,创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2+1”办学模式改革,加大企业合作力度,实现学校与企业无缝对接。目前已开设了33个特色专业,现有在校生4358人,教师369名,建有全新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宿舍和标准运动场,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一个、省财政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三个,教育部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项目一个,教学设备先进。

  一、学制

  全日制学习,学制三年。

  二、奖、助学政策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

  为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依据国家困难补助政策视学生家庭贫困状况可分别享受每人2000—4000元的资助;另外,依据学校管理规定:凡没有享受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且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同学,可参与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二)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劳务酬金。

  (三)助学贷款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三、录取规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的落实,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均按志愿优先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高考录取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志愿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

  除艺术类专业要求专业合格、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外,其他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也无加试要求,其身体健康条件以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公布的最新体检标准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历及证书

  每门课程考试及格,思想品德合格者,即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网上电子注册的高职毕业证书。

  五、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年。

  六、招生咨询与联系

  学校地址:南昌市安石路69号    邮编:330025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6587211

  传真:0791—86587211

  网址:www.jxgcxy.com

  电子邮箱:gcxy_zjb@163.comjxgcxy@jxrtvu.com

文章评论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