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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36阅读量 443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依法治招的目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中医学院

  二、校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六、外语语种: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七、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3.投档比例1:1.2。

  4.对进档考生,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相关学科成绩,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

  5.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护理学专业除外)。

  6.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7.报考我院考生应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并要求无色盲、色弱(公共事业管理除外)。

  8.护理学专业以招女生为主,也招少量男生,护理学专业女生身高155cm、男生165cm以上,视力好。

  9. 我院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招收项目有武术、艺术体操及羽毛球。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10.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向考生公布。

  九、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年?生左右,具体金额按实际所修学分收费。

  2.高职专业:学费约6000-8000元/年?生,收费标准均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为准。

  3.医学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实验实习材料费: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等专业800元/生/学年。

  4.住宿费:每生每年700元、750元、800元、1200元等四种标准。

  十、教学点说明:

  1.口腔医学专业(高职)的教学地点:广西中医学院江南教学分部(南宁市亭洪路石柱岭二路3号南宁市卫生学校内)。

  2.药学以及药物制剂技术等高职专业的教学地点:广西中医学院药学分部(南宁市南梧路348号广西药科学校内)。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中医学院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广西中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771-3126099 传真:0771-3106508

  http://www.gxtcmu.edu.cn

  E-mail:gxzyzb@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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