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树人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浙江树人学院 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代码:0033
第五条办学层次、类型和基本情况:
浙江省政协创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的校训,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推动学校提质升格”的发展战略,以“名校民办”为目标,力争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窗口”。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设有院士任院长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7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950人,高级职称300余人,博士学历教师近4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70余人。学校设有51个本科专业,集中了一批国家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省优势专业、省新兴特色建设专业;“浙江省污染暴露与健康干预重点实验室”为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并建有医工信研究院、现代服务业研究院、交叉科学研究院和转化医学研究院等多个重点学科平台;智慧康养产业学院成为浙江省首批21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学校系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学校获批浙江省唯一的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中心,获评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单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图书馆藏书184万余册。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贷险等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近三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奖8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创业率位列全省本科院校前十位,60%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第六条学校地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
入学户籍地:杭州市
就学地:杭州拱宸桥校区、绍兴杨汛桥校区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
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浙江省招收普通类、艺术类、单独考试、专升本等类别的学生。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按专业招生,共有45个本科专业(专业方向)和4个专科专业。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收费、就学地等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2022年学校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树人学院 2022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学费收费均按教育教学成本核定,严格按照向浙江省物价局报备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本科30000元/学年;理工类本科28000元/学年;文史、经管类本科26000元/学年;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8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30000元/学年;专科专业20000元/学年。杭州拱宸桥校区根据不同楼宇住宿条件,住宿费2000-3000元/学年;绍兴杨汛桥校区住宿费为3000元/学年。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九条 对专升本、中职升本科、中本一体化的录取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我校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体检合格,予以录取;对华侨、港澳台考生、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学校设有健全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可参保杭州市大学生医保(视当地医保政策调整而调整);学校每年向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平安保险”一份。学校设有健全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西部地区的相关省份报到注册新生给予入学资助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寒门学子”助学金。
第七章入学复查
第二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在两周内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并给予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由学校区别情况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第二十四条录取时学校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供考生查询。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jsru.edu.cn
招办官办微信:zjsruzsbgs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
学校传真号码:0571-88297025
学校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绍兴杨汛桥校区)
QQ群咨询号码:171629003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