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测试类别是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其中一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六章 书面评审与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材料书面评审,形成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建议名单后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普通考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8倍。特长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倍,特长生通过书面评审人数不占普通考生的名额比例。 第十四条 书面评审办法。 学校对考生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在符合相应测试类别报名条件和所含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以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以参照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各类竞赛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为辅的原则进行,其优先顺序如下: 1.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 2.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的情况下,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和A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B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4.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考相关科目等第情况,其中A类和B类优先序列如下: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地理、历史、思想政治;C类优先序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5.在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相关科目等第优先序列均相同的情况下,再考虑考生获得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获奖层次高者优先,若考生同时获得多个同层次奖项,则数量多者优先; 6.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相关科目等第优先序列、专项条件获奖情况也相同的情况下,都列入通过书面评审的名单。 第十五条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预计将于3月25日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要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及时、准确办理网上缴费、抽签、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手续。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经报到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学校综合素质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主要考核内容为:(1)专业精神;(2)分析理解能力;(3)沟通表达能力;(4)实践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综合素质测试按测试类别采取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各考场面试专家组,考生按所抽到的面试号入场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为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考生于2022年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携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长生要求)等材料来校报到确认,熟悉考场,了解综合素质测试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取面试专家组成员对其所评分数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终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测试类别招生计划的5倍。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16日16:00; (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17日16:00; (三)书面评审时间:2022年3月18日—3月24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公示:2022年3月25日—3月28日16:00; (五)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6日16:00; (六)综合素质测试抽签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抽签及自主打印准考证):2022年4月8日—4月15日; (七)报到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七章 志愿填报与综合成绩合成
第八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一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