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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20-01-05 00:00:00阅读量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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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条件,结合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对报考考生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2020年3月20日之前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四、考核

1.学校将成立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证书等级的高低和学习情况,结合考生代表作品进行考核(如考核评审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资料有疑问,将对考生进行现场或视频复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获得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名单,2020年4月10日之前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签订协议书:获得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等事宜。

五、录取

获得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有关要求填报学校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应是学校在考生所在省公布的招生专业(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1.对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根据省级招办的录取规则和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学校予以录取。

2.针对已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学校将根据相关省份对高水平艺术团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3.针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北京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山东省、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

4.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凡在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核中有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水平艺术团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不符合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八、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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