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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9阅读量 474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学习;具体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邮编:116110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78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13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193万元,馆藏图书14.2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无语种限制。按行业及教学的外语要求,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请考生谨慎填报。
  男女生招收比例: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580207

检测技术及应用

3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

3

520412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20401

航海技术

3

520405

轮机工程技术

3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580103

数控技术

(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

3

640101

旅游管理

(海上乘务)

3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四、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收费标准
  我院学费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2、学费的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执行。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4、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获取勤工助学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均予以认可。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

6、联系电话:(0411)39952542   39952599(传真)     
  7、学院网址:http://www.dlemc.net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一四年四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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