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说明(2026年)
发布于 2026-06-27 20:03:31阅读量 23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依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及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制定。政策内容涵盖转专业次数、申请时间、申请资格、禁止转专业情形、转入条件、大类分流、卓越学院以及独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规定。

一、转专业机会与时间节点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设置多次转专业申请机会:
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可申请调整专业,最多 3 次(跨学科门类转专业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不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大类录取学生另有 1 次 专业分流选择类内专业的机会。
普通类转专业申请时间节点:
注意:因学籍异动等原因,实际在校学期超过四学期的学生不得申请普通类转专业。申请学生须修读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全部课内必修课程。
二、转专业(类)申请资格
(一)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其高考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类)当年招生时的选考科目(新高考省份)或科类(非新高考省份)要求。
(二)特殊类转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按特殊情况申请转专业(类),须经转入、转出专业(类)学院审核同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说明:属于健康原因或学业困难情况的,只能申请转入高考录取最低分低于本人所在专业(类)的专业(类)(参照当年浙江省高考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三、禁止转专业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类):
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定向生等;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升本学生;
招生时为艺术类的学生(仅限艺术类内互转);
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专业的学生;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应予退学的学生;
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类)的学生、转学学生;
在校期间因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四、普通类转专业转入条件
各专业(类)不设转出名额限制;转入条件综合设置,主要考察学生对目标专业的兴趣、基础和发展潜力。各专业可选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增设转入条件:
先修课程
设定与专业教育相关的通识必修或学科必修课程目录、课程修读状态或成绩要求。能力考核
由各专业(类)统一命题组织笔试或机试,考核内容为专业学业基础、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审核,面试专家组由 3—5 名专家组成,全程录音录像,评分标准明确,执行回避制度、随机制度、监察制度。成果材料
可要求学生提供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奖、项目研究报告、作品集、社会实践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等。所有成果须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为第一完成人。其他条件
如视力、色盲限制等身体素质指标。
五、大类分流政策
大类分流是指学生在专业类包含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分为两个阶段:
若某专业申请人数低于 30 人(以信息工程学院为例),该专业当年可申请停开,学生在本专业大类内其他专业进行二次选择。
六、补充说明
(一)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入学的考生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进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转专业政策同普通类考生。
(二)2026 年大类招生专业
2026 年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包括: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按类录取的学生,一年后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在本类专业中选择专业。
(三)卓越学院
卓越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荣誉学院,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除高考直接录取至英才班的学生外,其他被录取学生(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外),如符合选拔条件,可申请进入实验班。
(四)独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政策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作为独立学院,转专业政策与校本部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
每位学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一至三年级每学期末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不受选考科目限制;
2025 年浙江省进档考生,满足位次要求可适用转专业承诺制。
独立学院的具体政策,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官方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