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我校从 2015 年开始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
一、招生要求
我们期望报考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学基础和影视艺术素养, 具有相应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知识和艺术特长。
二、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本专业聚焦的法治新闻方向是法学和新闻传播学交叉融合产生的新兴应用学科方向。该专业坚持面向经济社会、法治建设、面向各类媒体、面向一线岗位需求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新闻专业理念、突出的新闻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出版等媒体单位从事法治新闻报道、节目制作,以及在司法、劳教、监狱等政府部门从事法治新闻的制作、发布、宣传、舆情监督等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新闻人才。
主要课程:课程体系总体框架包括公共基础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学位课和开放选修课。主要专业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新闻业务、中外新闻传播史、电视摄像与编辑制作、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实训课、西方新闻写作与分析、新闻传播研究方法、大众传播与社会、广告学、国际传播与跨文化交流、比较媒介研究等。
培养模式与机制:
(1)“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培养模式
秉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法学与新闻学相融合,实行文献教学、双语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与案例教学等方式,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优秀实践能力和全球化眼光的新闻传播人才。
(2)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培养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专业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培养班人数的 30%。
建立面向全校各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培养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培养班人数的 30%。
三、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上海纪录片学院负责。
扫描二维码
访问移动端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