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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42阅读量 405

  一、学校全称:新余学院(国标代码11508)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三、招生层次:普通本、专科生

  四、办学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五、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2、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专业。

  3、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省份以校考专业成绩为准,未设立校考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专业联(统)考成绩。

  4、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专业联(统)考成绩。

  5、根据生源情况,我校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6、考生可来人、来函、来电到我校招生办预约报名,上线考生由我校根据生源省录取规定统一办理录取(补录)手续。

  六、学费标准

  1、文科(文、史、哲)类专业:3565元。

  2、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3795元。

  3、理工类专业:4025元—4255元。

  4、医药、体育类专业:4255元。

  5、艺术类专业:8000元。

  6、住宿费每学年1000元。

  七、奖励扶助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按比例评定,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比例评定,5000元/人/年。

  3、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实行分等级发放,获奖金额为500—1200元/人/年。

  (二)特困生资助

  1、品学兼优的特困生经评审可获得2000—4000元/人/年的国家助学金。

  2、品学兼优特困生经评定可获年度困难补助金600元/人/年或减免学费1000—1300元/人/年。

  3、学生可在校园保洁、文明纠察等岗位获取勤工助学酬金200元/月。

  4、允许部分特困生休学一年外出务工,期满继续学业。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可持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市(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高于6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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