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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41阅读量 361

  一、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三、办学性质: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四、颁发文凭:学生入校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大专(高职)文凭。

  五、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考生进档后,按高分到低分和志愿结合的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3.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兼收;

  4.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5.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执行。

  七、收费

  学费: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元/年)、农业机械应用技术(48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800元/年)、数控技术(4800元/年)、模具设计与制造(48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800元/年)、农畜特产品加工(48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4800元/年) 、电脑艺术设计(4800元/年)、会计电算化(4600元/年)、物流管理(4600元/年)、电子商务(4600元/年)、市场营销(4600元/年)、商务英语(4600元/年)、植物保护(460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4600元/年)、中草药栽培技术(4600元/年)、中药制药技术 (4600元/年)、畜牧兽医(4600元/年)。

  住宿费:700元/生/年。

  八、奖、贷、助情况

  1、凡来院报到并缴清当年费用的新生,免费赠送一套价值400元生活用品和军训服。

  2、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录取到院报到缴费者一次性奖励助学金300元。

  3、为了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实行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制度。同时还有数量相当的企业奖学金(如加大奖学金、富士康奖学金、“三人行”奖学金、众和奖学金)。新生确系孤儿的,凭民政部门的孤儿证,经本人申请,学院可免除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凡能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的新生,学院确保每年可享受不少于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九、联系方式

  陈老师:13767526595 QQ:28709624

  E-mail:suiyuan450@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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