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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41阅读量 563

  一、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三、办学性质: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四、颁发文凭:学生入校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大专(高职)文凭。

  五、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考生进档后,按高分到低分和志愿结合的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3.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兼收;

  4.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5.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执行。

  七、收费

  学费: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元/年)、农村电气化技术(48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4800元/年)、数控技术(4800元/年)、模具设计与制造(48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800元/年)、农产品质量检测4800元/年)、电脑艺术设计(4800元/年)、会计电算化(4600元/年)、商务英语(4600元/年)、物流管理(4600元/年)、市场营销(4600元/年)、生物技术及应用(460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4600元/年)、中草药栽培技术(4600元/年)、中药制药技术 (4600元/年)、畜牧兽医(4600元/年) 、饲料与动物营养(4600元/年)。

  住宿费:700元/生/年

  八、奖、贷、助情况

  1、凡来院报到并缴清当年费用的新生(含签订了实习合同的零收费的新生),免费赠送一套价值400元生活用品和军训服。

  2、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录取到院报到缴费者一次性奖励助学金300元。

  3、为了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实行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制度。同时还有数量相当的企业奖学金(如加大奖学金、富士康奖学金、“三人行”奖学金、众和奖学金)。新生确系孤儿的,凭民政部门的孤儿证,经本人申请,学院可免除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凡能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的新生,学院确保每年可享受不少于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零学费上学、零距离上岗”政策,即:在学生入学时,学生自愿和学校签订合同,在校三年,实行弹性学制,每年至少三个月到企业顶岗实习,其余时间在校上课,教学与实践交替进行,学校与企业共同教育和管理、共同组织相关专业教学和技能训练。企业向学生支付合理劳动报酬(同工同酬),用于学生缴纳学杂费和生活费。学生到工厂实习,学校教师同时全程跟进,边学习边工作,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让学生真正学到一技之长。具体操作:第一年的顶岗实习拟在新生高考结束后(6月9日 ),组织有意愿来我院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到学院集中,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素质拓展培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学院垫支,在6月15日之前到企业顶岗实习三个月,然后返校学习,学生的路费、食宿费、学杂费从顶岗实习的劳动报酬中解决。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利用暑假由学校组织统一安排暑期工,为期三个月,劳动所得用于支付学杂费及生活费。

  九、联系方式

  陈老师:13767526595      QQ:28709624

  E-mail:suiyuan450@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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