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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1-05-31 15:33:55阅读量 4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

第五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专升本学制两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 (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各招生省 (区、市)政策执行。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校认同各招生省 (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本科、艺术专科录取规则

美术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专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本科、体育专科录取规则

体育本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科提前批空乘类录取规则

表演省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2021年分专业学费标准暂定为:

普招本科、普招专升本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6000元/学年/生、艺术类18000元/学年/生;

普招专科专业:文史类13300元/学年/生、理工类13300元/学年/生、艺术类14300元/学年/生。

住宿费:15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相关资助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专升本、艺术本科部分专业新生在学校主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生生活;其他新生第一年在我校兰考校区(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学习生活,其余时间在学校主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七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  邮编:451400

电话:0371-85303666、0371-85303777、0371-85303888

学校网址:www.ztbu.edu.cn

招办电子信箱:zzgsxy@sina.com

                                        郑州工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专业信息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学费(元/年)
01工程造价120105416000
02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070502416000
0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070503416000
04地理信息科学070504416000
0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416000
06车辆工程080207416000
07宝石及材料工艺学080410T416000
0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416000
09电子信息工程080701416000
10自动化080801416000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416000
12网络工程080903416000
13物联网工程080905416000
14土木工程081001416000
15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416000
16交通工程081802416000
17软件工程080902416000
18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416000
19机械电子工程080204416000
20市场营销120202415000
21财务管理120204415000
22人力资源管理120206415000
23物流管理120601415000
24电子商务120801415000
25投资学020304415000
26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415000
27工商管理120201K415000
28会计学120203K415000
29旅游管理120901K415000
30互联网金融020309T415000
31审计学120207415000
32视觉传达设计130502418000
33环境设计130503418000
34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418000
35法学030101K415000
36学前教育040106415000
37英语050201415000
38商务英语050262415000
39广告学050303415000
40工业设计080205416000
41产品设计130504418000
42表演130301418000
43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418000
44舞蹈表演130204418000
45音乐表演130201418000
46广播电视编导130305418000
47小学教育040107415000
4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3415000
49运动康复040206T415000
50宝玉石鉴定与加工420107313300
51软件技术510203313300
52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313300
53空中乘务500405313300
54学前教育570102K313300
55舞蹈表演 (国标标准舞)550202314300
56时尚表演与传播550217314300
57音乐表演550201314300
58人物形象设计5501173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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