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0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田林 路 418 号 | |
奉贤校区: 上海 市 奉贤 区 五四公路 3451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限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 、以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为适应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报考护理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 168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5cm 及以上。 3 、为适应康复治疗技术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 168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8cm 及以上。 | |
九、录取规则 | 1 、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当地投档比例范围内调档。 2 、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以 1 : 1.2 比例调档,学校在 120% 的范围内择优录取。 3 、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沪价费 [2005]017 号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 (沪价费 [2007]001 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 2000 元 (沪价费 [2003]056 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 021-54902288 、 021-54902160 | |
十三、投诉电话 | 院办、监察室: 021-54902167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ouhua.net.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分期付款和助学贷款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每学年发放金额从 300 元到 1200 元不等的奖学金。近年,此项奖学金发放面占在校生总数 15%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电子邮箱: ouhuazb@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