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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发布于 2015-04-20 15:25:20阅读量 1091

2010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田林 路 418 号

奉贤校区: 上海 市 奉贤 区 五四公路 3451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 、以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为适应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报考护理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 168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5cm 及以上。

3 、为适应康复治疗技术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 168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8cm 及以上。

九、录取规则

1 、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当地投档比例范围内调档。

2 、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以 1 : 1.2 比例调档,学校在 120% 的范围内择优录取。

3 、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沪价费 [2005]017 号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 (沪价费 [2007]001 号) 。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2000 元 (沪价费 [2003]056 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1-54902288 、 021-54902160

十三、投诉电话

院办、监察室: 021-54902167

十四、网址

http://www.shouhua.net.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分期付款和助学贷款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每学年发放金额从 300 元到 1200 元不等的奖学金。近年,此项奖学金发放面占在校生总数 15%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电子邮箱: ouhuazb@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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