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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录取快讯(一)

发布于 2017-07-13 00:00:00

截止7月9日上午,我校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A各专业(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至此共录取河北生源考生1292人,从生源数据来看,生源数量充足,生源质量较好。各专业(类)录取最低分如下:

1.艺术类联考专业(学校代号0443)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 173.2分;音乐与舞蹈学类[器乐钢琴] 155.3分;音乐与舞蹈学类[手风琴] 159.4分;舞蹈表演170.0分;设计学类256.3分;美术学类255.7分;动画255.7分。

2.体育类专业(学校代号0443)

体育学类(体育文)360分;体育学类(体育理)349分;运动康复390分(文化成绩)。

3.联考未涉及的校考各专业(学校代号0443)

播音与主持艺术642分;广播电视编导591分;书法学288.14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服装设计与表演考生] 80.8分。

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 80.00分,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 73.93分。

   4.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翻译)专业(学校代号0443)

   文史类518分;理工514分。

   5.省属免费教育师范生各专业(学校代号0444)

文史类各专业538分;理工类各专业517分。

7月9日以后,考生可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河北师大招生官方微信查询相关录取信息。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首批2017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26日左右通过EMS方式寄出,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新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学校不会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任何收费书籍等物品。录取期间,考生还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寄送进度。

特别提示: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为准,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管理部门,中国建设银行是我校指定的代收费机构(建行河北师大收费代码为7100401),请不要向其他银行帐号和个人账户汇款,咨询电话:0311-80789620。

附件:相关专业(类)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普通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服装设计与表演考生]、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体育学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运动康复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 截止7月9日上午,我校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A各专业(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至此共录取河北生源考生1292人,从生源数据来看,生源数量充足,生源质量较好。各专业(类)录取最低分如下:

    1.艺术类联考专业(学校代号0443)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 173.2分;音乐与舞蹈学类[器乐钢琴] 155.3分;音乐与舞蹈学类[手风琴] 159.4分;舞蹈表演170.0分;设计学类256.3分;美术学类255.7分;动画255.7分。

    2.体育类专业(学校代号0443)

    体育学类(体育文)360分;体育学类(体育理)349分;运动康复390分(文化成绩)。

    3.联考未涉及的校考各专业(学校代号0443)

    播音与主持艺术642分;广播电视编导591分;书法学288.14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服装设计与表演考生] 80.8分。

    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 80.00分,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 73.93分。

       4.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翻译)专业(学校代号0443)

       文史类518分;理工514分。

       5.省属免费教育师范生各专业(学校代号0444)

    文史类各专业538分;理工类各专业517分。

    7月9日以后,考生可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河北师大招生官方微信查询相关录取信息。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首批2017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26日左右通过EMS方式寄出,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新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学校不会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任何收费书籍等物品。录取期间,考生还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寄送进度。

    特别提示: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为准,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管理部门,中国建设银行是我校指定的代收费机构(建行河北师大收费代码为7100401),请不要向其他银行帐号和个人账户汇款,咨询电话:0311-80789620。

    附件:相关专业(类)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普通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服装设计与表演考生]、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体育学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运动康复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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