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录取快讯(一)
河北师范大学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A段各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截止8月8日下午,我校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A段公费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共录取河北生源考生520人。录取最低分为:
1.公费师范生各专业
0716定向石家庄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0分;理工类各专业583分。
0717定向唐山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1分;理工类各专业553分。
0718定向秦皇岛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4分;理工类各专业573分。
0719定向邯郸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60分;理工类各专业567分。
0720定向邢台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71分;理工类各专业577分。
0721定向保定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7分;理工类各专业570分。
0722定向张家口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29分;理工类各专业563分。
0724定向承德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0分;理工类各专业550分。
0725定向沧州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5分;理工类各专业577分。
0726定向廊坊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4分;理工类各专业538分。
0726定向衡水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8分;理工类各专业610分。
0728定向雄安新区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89分;理工类各专业603分。
0729定向辛集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5分;理工类各专业599分。
0730定向定州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4分;理工类各专业563分。
2.0723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
翻译(中外合作办学):文史类549分;理工类561分。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理工类477分。
8月9日以后,考生可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河北师大招生官方微信查询相关录取信息(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首批2020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16日左右通过EMS方式寄出,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新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学校不会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任何收费书籍等物品。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寄送进度。
特别提示:
1.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被录取考生须于8月25日后在此网站查询“河北师大学生建设银行交费通知单”。
2.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管理部门,中国建设银行是我校指定的主要代收费机构(建行河北师大收费代码为7100401),请按照“河北师大学生建设银行交费通知单”要求及时足额交费,不要直接向“河北师范大学”户名以外的任何银行帐号(生源地贷款除外)和个人账户汇款。
河北师范大学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A段各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截止8月8日下午,我校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A段公费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共录取河北生源考生520人。录取最低分为:
1.公费师范生各专业
0716定向石家庄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0分;理工类各专业583分。
0717定向唐山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1分;理工类各专业553分。
0718定向秦皇岛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4分;理工类各专业573分。
0719定向邯郸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60分;理工类各专业567分。
0720定向邢台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71分;理工类各专业577分。
0721定向保定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7分;理工类各专业570分。
0722定向张家口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29分;理工类各专业563分。
0724定向承德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0分;理工类各专业550分。
0725定向沧州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5分;理工类各专业577分。
0726定向廊坊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4分;理工类各专业538分。
0726定向衡水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8分;理工类各专业610分。
0728定向雄安新区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89分;理工类各专业603分。
0729定向辛集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55分;理工类各专业599分。
0730定向定州市县区就业:文史类各专业544分;理工类各专业563分。
2.0723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
翻译(中外合作办学):文史类549分;理工类561分。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理工类477分。
8月9日以后,考生可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河北师大招生官方微信查询相关录取信息(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首批2020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16日左右通过EMS方式寄出,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新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学校不会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任何收费书籍等物品。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寄送进度。
特别提示:
1.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被录取考生须于8月25日后在此网站查询“河北师大学生建设银行交费通知单”。
2.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管理部门,中国建设银行是我校指定的主要代收费机构(建行河北师大收费代码为7100401),请按照“河北师大学生建设银行交费通知单”要求及时足额交费,不要直接向“河北师范大学”户名以外的任何银行帐号(生源地贷款除外)和个人账户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