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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顺利结束

发布于 2015-03-12 15:09:12阅读量 919

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于2015年2月28日正式开始,本年度招生计划为352人,总报名1400多人次,经过多轮笔试、面试后于3月6日顺利结束,最终476人获发“文考证”。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在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之后,艺考改革成为考生和家长的关注焦点。上海市教委随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进一步强调了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加强考试监督等要求。在这种形式背景下,我院先后多次召开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文件要求,积极调整应对,于年前制定并下发了《上音201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遵照细则本年度招考考试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新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扩大现场评分专家人数,招生办向全国各地其他各音乐院校及演出团体等单位发出邀请,共商请165人次相关专家担任本次考试的专业考官,院外考官数占到考官总人数的50%以上;第二,考官一律于考前签订《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评分工作责任书》,贯彻执行“考教分离”与考试回避制度;第三,所有表演专业考试复试实行拉幕考,避免考官打分受到人为、情感因素的影响;第四标准化考场实现全覆盖,所有考场配备现场电子评分系统,并对现场评分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程录像,以备查询调阅。以上各项措施的实施从考前筹备、评委抽取、考试监控、事后追责等各个环节入手,加强考试公平性与透明度,真正将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做到让考生、家长和社会放心满意。
      在招生考试期间,院党委书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在勇,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招生监督委员会主任刘艳,副院长、招生委员会主任廖昌永等领导会同招生办深入每个考场,对考试抽签、考场布置等情况进行细致巡查与并做出安排指示,要求加强招生各个环节工作规范力度,全程落实纪检监督工作,保证此次招生考试的平安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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