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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5-07-10 15:41:36阅读量 465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二、学院简介

学院目前设财经系、旅游系、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系、传媒艺术系和基础部等五个教学系部。已开设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金融与证券、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图形图像制作、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营养与配餐、旅游英语、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玉雕艺术设计与制作21个专业。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高学历专业教师队伍。学院教学内涵建设成绩显著,已形成省、市、院三级重点(特色)专业、课程建设结构体系。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与省内外众多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培养协议,并与蚌埠、合肥、北京、上海、苏州、无锡、南京等地有关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开辟了稳定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综合高中职高班)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对口高考报名,并取得相应的考生号。

3、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5年3月8日(9:00)—4月5日(9:00),考生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为工作时间),报名时需正确填报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

1、现场报名:考生可到我院2号教学楼教学楼二楼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bjy.ah.cn。

(三)志愿填报

考生依据我校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合理选择专业填报,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不得跨科类填报。中职毕业生可选择与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填报。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自主招生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中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

1、应(历)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原始成绩总和,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

2、复转军人、在职工、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已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如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按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问题分析、沟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个人特长等基本情况。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以文化基础与实践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所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技能比赛获奖、文体比赛获奖、其他特长项目和学校组织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可计入技能测试成绩。

(四)测试时间与地点

1、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2015年4月6日(根据报考人数分组进行测试,分组情况及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七、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分别进行。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三)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预录取工作,确定预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四)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监督
院监察小组对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督察。举报电话:0552--6610461。

九、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作弊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8日(9:00)—4月5日(9:00),登陆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bjy.ah.cn)),网上报名;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考生依据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合理选择专业填报,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不得跨科类填报;
2、2015年4月5日前,我校网站公布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名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A、打印的《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B、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C、由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5年4月6日(8:30—9:30)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缴纳报名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4、2015年4月6日上午,所有考生分别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与“文化基础测试”;下午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及报考艺术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5、2015年4月10日前,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6、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7、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校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8、2015年4月30日后,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事宜

1、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自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参加“订单式” 培养班或普通班学习。“订单式”培养班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办学模式,企业为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补贴,毕业后无特殊情况企业优先录用。

5、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6、学院积极实行奖助贷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①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

②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地    址:蚌埠市蚌固路中段

学院网址:http://www.bjy.ah.cn/

咨询电话:0552-6610118 、6610598

网上咨询QQ号码:1249227636    329824084

E-mail:bbz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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