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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7-08 16:11:19阅读量 1028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5〕2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及层次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校完成所学专业规定的课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校概况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中华药都—安徽亳州,是一所有近30年办学历史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560亩,总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在校生7000余人,专任教师335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50余人。

学院设有药学院、管理学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护理系、基础教学部和成人教育部8个二级教学单位,共开设46个专业。其中中药、连锁经营管理、中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中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学、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为办学的核心目标;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诸多大型知名品牌企业单位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

学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联合开办中药学专业专升本教育的高职院校,考入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专升本的学生在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深造,毕业颁发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文凭。

学院是安徽省“十二五”时期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省高职院校A联盟成员单位,安徽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绿化工作模范单位,安徽省红十字先进模范校,安徽省市属高职院校战略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淮海经济区高职院校协作理事单位,亳州市文明单位。学院还是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和本科生联合培养基地,沈阳药科大学在安徽唯一函授站。

 

第四章  组织领导

 

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5年的自主招生工作。

学院纪委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成立由学院领导、各专业建设带头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各类考核与测试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分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保密。

第五章  考生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取得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6日-4月9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学院网站(www.bzvtc.com),点击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及说明填报考生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考生在2015年3月6日-4月9日之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报名号以及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

二、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六章  考核与测试

 

一、准予测试考生名单公示

2015年4月10日,考生登录学院网站(www.bzvtc.com)查看准予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和专业。

二、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2015年4月11日,考生到学院财务处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凭身份证原件和缴费收据到准予参加测试专业所在院系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与测试时间  2015年4月12日

四、考核与测试内容

(一)以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课考核两个部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文化课考核直接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二)以中职毕业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准予测试专业相关技能操作。

获得报考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护理专业获护理专业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可免于技能考核,以职业资格证书上的成绩作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申请免于技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政府职能部门(地级市以上)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免于技能测试。

(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测评工作人员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技巧、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等基本情况。

(四)计分方法

1.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200分,其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占50%。

2.中职考生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考核总成绩2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占50%。 

(五)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考核与测试办法。

依据其参加高考报名的不同类别,分别参加不同的考核与测试。即按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依据普通高中毕业生测试办法进行测试,若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参加基本文化水平测试;按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依据中职毕业生测试办法进行考核与测试。

 

第七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

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的领导下,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依据自主招生考核总成绩,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2015年4月14日-4月16日,在学院网站自主招生专栏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进行录取查询。

2.2015年4月17日,学院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2015年4月27日-29日,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4.2015年5月1日后,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执行。

2.依据考生考核与测试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中职毕业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培养方式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单独编班培养。

五、体检要求

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日程安排

 

一、2015年3月6日-4月9日,考生登录学院网站(www.bzvtc.com),点击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报名号及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

二、2015年4月10日,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查看准予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和专业。

三、2015年4月11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报名号以及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来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四、2015年4月12日,考生参加相关测试。申请免于技能测试的中职毕业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2015年4月14日-4月16日,学院在校园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六、2015年4月17日,学院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2015年5月1日后,考生可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八、2015年5月15日前,学院寄发自主招生考生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每生需缴纳:

一、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理工类专业3900元/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

二、住宿费:800元/年/生。

三、书本费、军训服装费等代管经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四、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章  附则

 

一、监督机制和诉求渠道

(一)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学院纪委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加大媒体监督力度。

(二)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考生及家长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纪委反映情况。学院纪委电话:0558-5183950。

二、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范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58-5587000、5587062    

网址:www.bzvtc.com            

邮箱:zjc5587000@163.com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药都路1625号   

邮编:2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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