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翠湖校区: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我校录取新生时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福建、广西、湖北等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对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5.英语和商务英语两个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100分以上,且口语成绩为合格,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0分以上。 6.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按其后续专业志愿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成绩合格由铜陵学院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2-5883647、5881020、5881961 传 真:0562-5883647 网 址:http://zsb.tl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