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沈阳崇山校区就读(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省二批次录取的本科外语类各专业学生在辽阳武圣校区就读(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40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897.5万元,图书254.7万。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1)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工程管理、保险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应用化学、应用化学(产品质量检验方向)、材料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方向)、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表演(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2、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国防生专业: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外语类专业:英语、英语(国际贸易方向)、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英语(国际法方向)。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亚澳商学院的专业:国际商务、国际会计、金融学。
(二)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日语(国际贸易方向)、俄语、俄语(国际贸易方向)、德语、法语。
(三)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四)国防生计划只招男生。
(五)化学类为大门类招生,所招学生在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为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其中材料化学为材料类专业。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门类 备注 010101 哲学 四年 哲学类 哲学 010103K 宗教学 四年 哲学类 哲学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3T 国民经济管理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201K 财政学 四年 财政学类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020301KH 金融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中外合作办学 020301K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 四年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中外合作办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类 法学 030101K 法学 二年 法学类 法学 030202 国际政治 四年 政治学类 法学 030202 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方向) 四年 政治学类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102 汉语言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法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贸易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翻译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2 俄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2 俄语(国际贸易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3 德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4 法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7 日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7 日语(国际贸易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9 朝鲜语(中韩经贸关系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050303 广告学(广告设计)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050303 广告学(视觉传播)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060101 历史学(满族历史与文化方向)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060101 历史学(考古与博物馆文化)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数学类 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数学类 理学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物理学类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物理学类 理学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 四年 化学类(材料类) 理学 070301 化学 四年 化学类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化学类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产品质量检验方向) 四年 化学类 理学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071004 生态学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仪器类 工学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材料类 理学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材料类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电气类 工学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方向)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0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化工与制药类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082503 环境科学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120101 管理科学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二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1KH 工商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2H 市场营销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3KH 会计学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会计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3KH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3K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5H 国际商务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120502 档案学 四年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旅游管理类 管理学 130301 表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1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1 表演(民间器乐方向)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404 摄影 四年 美术学类 艺术学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设计学类 艺术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 (1)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历史学(考古与博物馆文化)、档案学、哲学学费每年38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软件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以及外语类各专业学费每年5200元;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各专业学费每年15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年10000元;亚澳商学院各专业学费为一、二年级每年23000元,三、四年级(如在国内就读)每年25000元;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0元(国内就读阶段);其余专业学费4600元。 (2)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未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 4、家庭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报到入学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选用的勤工助学活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辽宁省考生如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在高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参加英语测试。辽宁省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亚澳商学院国际会计、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专业文科考生数学成绩不低于90分。 目前我校与美国、法国、立陶宛、俄罗斯、韩国及日本等国友好高校开展学生交流互换项目。参与交流项目学生的学费收取办法按照校际友好协议的规定执行;交流学生在参与项目期间顺利完成我校与友好院校共同认可的相关专业所有学术要求,其所获得的学分可以转换为辽宁大学学分。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我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录取原则:(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史、哲、法科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工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管理学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语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4)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4、联系电话:024-62202299;网址: 5、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说明 (1)艺术类录取原则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0%,按辽宁省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辽宁省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山东省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按辽宁省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省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省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山东省考生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辽宁省戏剧影视艺术类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分别按弦乐、管乐、弹拨乐、打击乐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须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0%,按辽宁省戏剧影视艺术类导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戏剧影视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特殊说明: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学校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学校测试合格考生并须符合所在省市区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要求。 录取办法: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达标,并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市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市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市区的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市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6、国防生专业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