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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发布于 2015-03-04 16:03:24阅读量 1090

为进一步推进单独招生的高校自主性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结合学校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 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拟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试行“校长推荐制”录取方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江苏省内普通高中。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1、应届高中毕业生;2、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3、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4、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单独招生报名时已经达到 4C1合格及以上。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1、有不良记录;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三、推荐人数获得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其校长可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校长推荐制”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单独招生总计划数的20%。四、实施程序1、中学申请: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20日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在2015年1月20日前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资质申请表》。2、资质评审:2015年2月初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往年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加大对生源匹配情况良好的中学的倾斜力度,加强与优质生源学校的合作,确定2015年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和推荐名额。3、中学递交材料:2015年3月10日前中学校内选拔: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遴选过程须公开、透明,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须在学校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递交材料:中学在公示完成后,须于2015年3月10日之前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备案:(1)实施方案;(2)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3)校内公示及反馈情况(需要提供校内公示照片或网上公示截图打印稿,并加盖中学公章);(4)学生情况表:被推荐考生填写《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情况表》,由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并写明推荐理由,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4、审核推荐材料并公示: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单独面试:2015年4月3日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校长推荐生单独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预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五、录取办法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中学推荐情况,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获得推荐的学生免文化测试,学院进行单独面试,通过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120分)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学校将会同推荐中学重新审核。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六、注意事项推荐学生必须于2015年1月15日-20日期间参加全省统一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录取。七、违规处理1、具备推荐资质的中学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暂停该中学推荐资格一年。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八、附则1、本《方案》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5 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邮政编码:226007咨询电话:0513-81050555、81050666传真:0513-81050666学院网址:http://www.ntac.edu.cn招生网址:http://zsjy.ntac.edu.cn咨询QQ:2254515553微信订阅号:ntac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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