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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外省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28阅读量 1368

  一、学校性质与概况

  (一)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1463(国标)

  3.学校类型:理工类

  4.学校层次:省属公办本科

  (二)学校概况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江南历史文化古城、美丽富饶的长江“金三角”腹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南邻京杭大运河,北依中吴大道,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是理想的求学场所。学校创建于1984年,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教、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拥有60多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学生17000人。图书馆藏书130多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40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600人。学校还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邱定蕃等5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全职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校秉承“实”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三大战略,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着力“做大做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做精做优职教师资培养”。多年来,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学生在全国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累计获奖500多项,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学校先后与省内外及挪威、德国、英国等国家的有关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0年,学校被列为江苏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生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网站查询(http://zs.jstu.edu.cn),或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对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语种不作限制,但本科教学中,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一般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

  5.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6.所有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五、录取办法

  1.普通类考生录取

  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录取时,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300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电话:0519-86999551869531231586188898115861888665

  网址:http://www.jstu.edu.cnhttp://zs.jstu.edu.cn

  E–mail:tctzjc@j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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