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 院校代码: 10617
二、校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邮电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四、层次:全日制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条件
重庆邮电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显著增强的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两万人,其中研究生2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40余人,具有副高职称的350余人。学校现占地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10000多台微机联网运行,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电子图书90余万册,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舒适的生活条件。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对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八、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 在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相关科目上理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数学成绩,文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文科综合成绩,原则上所有科目均应达到及格水平。
3. 有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处理,和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
4. 我校对江苏省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定为物理,对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定为历史,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为AB,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A﹢=5分,A=3分)。
5.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
6. 软件工程(应用技术本科)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 在重庆市招生的英语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未设考点省份不要求),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录取。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100)×60% +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⑤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9.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总分[(文化成绩总分×30%)+(体育专业成绩×7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2009级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年。
十一、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
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外,我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联通奖学金、动感地带奖学金、长飞奖学金、中塑在线奖学金、郭长波奖(助)学金、校友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等。
我校已建立起“奖勤助贷减免补缓”的综合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等措施完成学业。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处
2. 邮政编码:400065
3. 招生咨询热线:023-62468661;023-62468662;023-62468663
4. 学校网址:www.cqupt.edu.cn;
5. 招生信息网:www.cqupt.edu.cn/z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