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2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办学地点:绘画、雕塑、摄影、美术学、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含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艺术设计(含平面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展示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和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动画专业(含影视动画设计、游戏动画设计、交互媒体动画设计以及动漫创意产品设计专业方向)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雕塑专业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最长为八年;其它专业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最长为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1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867万元,图书5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男女: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50404 | 绘画 | 四年 | 艺术文 | 文学 |
050405 | 雕塑 | 五年 | 艺术文 | 文学 |
050408 | 艺术设计 | 四年 | 艺术文 | 文学 |
050408 | 艺术设计 | 四年 | 艺术理 | 文学 |
080303 | 工业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文学 |
050416 | 摄影 | 四年 | 艺术文 | 文学 |
050406 | 美术学 | 四年 | 艺术文 | 文学 |
050418 | 动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文学 |
050408H | 艺术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文学 |
注:其中艺术设计专业中的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艺术设计(大连校区)三个专业方向是文理兼招,其它方向招收艺术文科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学费的退费办法: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21JP2A20111125N),我院与EducationalFoundationBunkaGakuen,Japan(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于2012年起开始招生,办学地点在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今年计划招生120人。开设艺术设计专业,专业代码为050408H(服装设计专业方向、服装制板专业方向)。毕业颁发中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日方时尚高度专门士(本科)毕业证书。
此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批复为本科学制4年(2+2),即在我院学习专业课2年,在日本学习专业课2年。鉴于招收的新生无日本语基础,学生赴日学习前须通过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之规定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测试。
综合以上情况,为达到中日双方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需求,采用学分制进行培养,我院提供日本语专门培训服务(经相关部门批准、收取相应培训费用),学生依据自身日本语水平自愿选择参加,由日本文化学园日本语专门学院指定教师授课。在日本语水平达到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后,进入基础专业学习阶段(不分专业方向)。在我院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之规定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测试后,进入日本文化服装学院根据个人意愿分专业方向进行学习,最后回我院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
因个人日本语测试,或课程不合格等原因,不能按期赴日本学习,经批准可重修相关课程,再不合格者则根据个人志愿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完成学业。
一、在大连校区国际服装学院继续读完剩余课程直至毕业,由日本文化服装学院教师授课。颁发日本文化服装学院“修了”证书,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学费不变。
二、根据我院高考相关规定进行艺术专业加试,合格后转入我院染织服装设计艺术系服装设计专业三年级直至毕业,只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毕业证及学位证,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暂定为国内学习期间约38000元/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调档比例:全部投档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中日合作办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大连校区)、动画(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中日合作办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或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可降5分,或外语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不设专业级差,根据成绩按报考专业课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联系电话:1584008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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