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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22阅读量 106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本硕连读专业学制为7年,本科专业学制为5年和4年

  学习年限:不超过学制规定的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殊说明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教学采用英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100201

临床医学

7

理工

医学

实验班

100201

临床医学

7

理工

医学

英语班

100201

临床医学

7

理工

医学

日语班

100201

临床医学

7

理工

医学

儿科班

100201

临床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2

麻醉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3

医学影像学

5

理工

医学

 

100301

口腔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401

预防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703

临床药学

5

理工

理学

 

100901

法医学

5

理工

医学

 

071001

生物科学

4

理工

理学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

工学

 

100701

药学

4

理工

理学

 

100702

药物制剂

4

理工

理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

理工

理学

 

101101

护理学

4

理工

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理工

管理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年制实验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本科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标准。七年制各专业学费为每年550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学校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新生入学后学校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经核实情况后适当减免学费。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省份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辽宁省2013年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其他省份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相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英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四门科目先后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6、特殊专业要求

  学校只招理工类考生。

  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女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护理学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七、其他说明问题

  1、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八、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23263798,23256666-5070

  学校网址:http://www.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邮政编码: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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