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原名成都气象学院)
二、学校地址:
航空港校区: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三、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特色:以信息技术为主干学科,气象科技为特色学科,工、理、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
六、办学历史:1951年建校,原部委属高校,2000年划转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七、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招生计划 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给各省(市、自治区)的我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录取规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择优录取:
(一)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二)学生进校后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三)男女比例:国防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执行,其他类别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国防生参加军检,其他类别考生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相关行业对从业者的身高、体貌要求,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请慎重考虑。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50%+专业联考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英语成绩原则要求达到满分的70%。
(七)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一志愿录取未满,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八)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进校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2013年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理工类专业:4900元/生·年;文管类专业:44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四人间)
办公电话:(028)85966857 85966378 85967605 85966177
传 真:(028)85966857
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