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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20阅读量 531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中北大学(原华北工学院)

  2、学校代码:10110

  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二、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3、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江苏省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6、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同时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7、国防生为军事指挥类,限招男生,体检标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他类别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有关专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本校规定所列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8、体育类社会体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按有关规定录取。

  9、美术类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高职))录取办法:内蒙古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书者,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须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10、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录取办法:只招收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和中国乐器演奏方向(详见《中北大学2009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无统考省份除外)应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同时北京、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北、陕西考生必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测试合格证书,按专业考试成绩(校考省份即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宜

  1、中北大学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面向社会招生二年制专科(高职)。

  2、本科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位证书。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时符合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设有国防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中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

  电话:0351-3922280 3924418(传真)

  http://www.nuc.edu.cn E-mail:zb@n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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