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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200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16

  嘉应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大学,现有16个教学系,2个分院。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兼顾专科教育;学科涵盖了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农学、医学等

  10个学科门类。2008年面向我国15个省区招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

  开,实施“阳光工程”,特制定我校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1、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2、办学类型和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高等学校

  3、学校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4、学校代码:10582(国标)

  第二条:招生录取原则及专业录取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思想品德好,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

  治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期间被发现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必须承诺:认可并将自觉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报考前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认真浏览有

  关规章制度)。

  5.考试科目要求: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有关资料。

  6.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8.招生计划:参见有关省(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或浏览我校招生信息网站。

  第三条: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考生的分数、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

  考生;后续志愿依次类推。

  3、在院校志愿相同的条件下,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如遇热门专业的出档数超过录取计划,则按

  从高分到低分投送相关专业;剩余档案按后续专业志愿顺序投送,不设分级差。

  4、录取考生,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从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考试科目成绩优

  异的考生。体育、艺术等专业的录取,从线上考生按一定比例分别录取文化总分高和术科分高的考生。广东

  省以外其它省区艺术类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

  录取。

  第四条:退档原则

  1.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的专业要求。

  2.总分较低,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3.考生思想表现、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

  4.所有不录取考生的退档,都必须经过学校招生纪检组负责人的审查同意。

  第五条: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在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内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每人每学年):

  1.学费: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元—5500元;艺术类本、专科专业6000—8000元。

  2.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条件在750—1500元之间。

  3、如2008年广东省政府批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为准。

  第六条: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除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理想拉链集团高分考生奖学金、“书

  记爱心工程”助学金等十多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与此同时,还在校内开设了1000多个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并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1.通迅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邮编:514015)

  2.咨询电话:校本部电话:0753-2186877   传真:2186665

  梅州师范分院电话:0753-2523398

  医学院电话:0753-2202616

  3.投诉电话:0753-2186620(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4.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jyu.edu.cn/xsc/zhaosheng/index.html

  5.电子邮箱:zsb@jyu.edu.cn

  第八条: 本章程由嘉应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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