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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14阅读量 402

  西南林学院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高等林业院校,并于2009年获批为国家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校址位于云南省省会昆明市,与'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相毗邻。

  经云南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审核批准,2009年西南林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为3000名(其中50名为专升本招生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2009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我校录取过程中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2.身体条件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3.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4.报考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生的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加分政策规定;

  6.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线,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学费收费标准

  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我校2009年新生实行按学分收费,按学年预收标准为:英语、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3400元∕生?年,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9个专业4000元∕生?年,艺术设计、动画专业10000元∕生?年,其余未列专业均为4500元∕生?年。

  三、奖贷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补助情况

  1. 单项奖学金

  (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每年1500元、1000元、500元、100元4等,奖励面超过15%;

  (2)有关用人单位及个人在我院设立了多种奖励金额不等的单项奖学金。

  2. 国家助学贷款

  积极协助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 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解决他们的学习生活困难。

  4. 困难补助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且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面达35%,补助标准分别为:(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000元/生?年;(2)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学生1800元/生?年;(3)家庭经济一般性困难学生1000元/生?年。

  四、颁发证书情况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南林学院。

  五、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址:云南省昆明市白龙寺           邮政编码:650224

  电话:0871-3863101                 网址:www.swfc.cn           电子邮箱:swf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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