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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57阅读量 654

  衡水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区。

  2011年统一计划招生共计4200人,其中本科2100人,专科2100人(含分院12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本科及专科师范类专业(除艺术、体育类专业外)均为3500元/学年,专科非师范类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为61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按不同条件,住宿费每年500-800元。

  录取规则如下:
  1、英语类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不限语种。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规定。
  4、面向各省招生的专业,由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均按教育部和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无分数级差。
  7、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原则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9、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省政策不符的,按生源省政策执行。
  学历、学位: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者颁发衡水学院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生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衡水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编:053000
  衡水学院招办电话:0318-6016093 6016910
  E-mail:hsu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snc.cn
  招办网址:http://www.hsnc.cn/hsnc-zhaojiu/index.asp

  附:衡水学院分院有关情况
  学校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区。2011年统一计划招生1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师范类专科专业3500元/学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每年350元。
  颁发学历证书校名为“衡水学院”。
  录取规则与衡水学院录取规则中1-9相同。
  衡水学院分院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新华东路88号
  邮编:053000
  衡水学院分院招生咨询电话:0318-2067901   7105018
  衡水学院分院网址:http//:hssf.hengshui.com
  衡水学院分院E-mail: fenyuanzhao@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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