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12招生章程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市一路88号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九、录取规则 1、上海平行志愿按1:1.05以内比例调档;外省(区、市)按各省(区、市)规定调档。 2、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原则。 4、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最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4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 021-66864179 66863982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6866920 十四、网址 www.aurora-college.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