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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46阅读量 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通辽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学校全称:通辽职业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3740

  学校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邮编:0280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招生计划:2100人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即按投档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按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录取时,投档考生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订单培养的学生按企业要求录取)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我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以及优先录取的政策。

  7、我院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学费、住宿费:学费: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4500---5000元/年;住宿费: 8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通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网站:http://www.tlzyxy.com/ 招生办公室E-Mail:hsbt666@126.com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888558 8888552;传真:0475-888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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