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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2-03-10 10:00:00阅读量 4114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校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

基本情况:学校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见附件1

第四条  招生条件及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核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条  收费

1、学费:按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年开学时交清全年费用;各专业学费见招生专业表(附件1)。

2、住宿费:学生宿舍为现代化学生公寓,6人标准间2800元(人/年);4人高档间3500元(人/年)。

3、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普通专业700元/年,广告艺术设计专业1000元/年。

4、杂费(一次性):800元,包括军训餐费、军训服装费等。

5、退费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民【2012】1号)。退役士兵教育经费按《京民安发[[201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六条  报名办法及时间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报考考生一律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确认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相关报名信息审核确认。(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1日期间登录学院网站(www.bibtedu.cn)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4月2日—4月4日。(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三)报名确认材料接收邮箱:1746767542@qq.com

(四)报名确认材料:    1、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4、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5、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附相关免试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传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相关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

第七条  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二次遴选)、免试入学。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我校考试均采取网络视频形式执行。

(一)初试

学校按照“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式化”的要求对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相关技术技能证书进行初步选拔,按照赋分规则计算初试成绩。

1、初试成绩核算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

2、赋分条件及分值

考生类型

序号

赋分条件

对应分值

普高生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6门(含)以上学科合格

270分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门(含)-6门学科合格

180

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门以下学科合格

150

中职生

1

最近一学期语数外三门学科期末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

270

2

最近一学期语数外三门学科期末平均成绩60分(含)-80分

180

3

最近一学期语数外三门学科期末平均成绩60分以下

150

(二)复试二次遴选

采用网络视频面试形式。

1、复试要求:凡报考学院并报名确认的考生须参加面试,符合免面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面试条件。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倾向性和相关技术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70分,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时间及方法:4月9日9:00—17: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移动电子设备进行网络视频面试。(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学校网站)

(三)免面试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

3、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4、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5、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可免相关专业面试(此条件只针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6、退役士兵考生。

(四)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

2、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

3、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4、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

5、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或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流程

第八条  录取原则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2021年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例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四)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籍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给予照顾。

(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籍考生。

(七)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八)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专科)合格。

(九)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第九条  录取流程

高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十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一等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2800元。

第十一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第十三条 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5668 61595685

疫情防控期间咨询电话请拨打手机:

左老师:18636221689

高老师:13847860169

岳老师:13910149881

传真:010-61590456  

网址:rec.bibtedu.cn

E-mail:1746767542@qq.com

附件1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22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专业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计划数

其中:招收农村户籍


合计

250

125


01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20

10

10800

02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10

5

10800

03

500405

空中乘务

两年

30

15

14800

04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6

3

9500

05

510203

软件技术

三年

14

7

10500

06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30

15

10500

07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美术类)

三年

6

3

10500

08

510205

大数据技术

三年

10

5

10500

09

570102

学前教育

三年

100

50

免学费

10

570302

休闲体育

三年

4

2

11000

11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三年

20

10

9000

注:招生计划与专业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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