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三至八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75万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103.24万元;图书84.3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部分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所设英语、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日语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日语和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部分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学院所设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含100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男女比例要求:学院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05]8号、教高司函[2005]109号、辽教发[2007]019号、教高[2008]2号、辽教发[2008]18号、教高[2008]10号、辽教发[2009]19号、教高[2013]4号等文件。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印章。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渤海大学文理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及政府奖学金等。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之间设分数级差为10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3年学院音乐学、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乘以70%加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30%得到的综合成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额满为止。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外语成绩要求:外语成绩省内有最低控制分,具体分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省外不限。
7、体育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3年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统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统考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8、联系电话:0416-7980195 7980109 7980093
传 真:0416-79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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