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202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
2.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学校
代码:13637
浙江招生代码:0126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学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纳入同专业普通培养体系,学生毕业后统一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温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名,共16个本科专业。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类,往届生可以报考,填报计算机类的考生须满足选考科目相应要求。
四、报考条件与办法
报考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3.学考科目均须合格;
·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考生本人签名(无需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如上传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3月2日—3月31日
综合测试:2021年4月10日—4月11日(视各专业报考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六、报考费标准
七、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环节,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入围考生需于当日下午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综合素质测试环节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温州商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说明》。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专业类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取消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资格),入围学生名单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于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50% +面试(满分为100分)* 50%。
八、录取原则与办法
1.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附则
1.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2.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3.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金额高,获奖面广。
4.学校选拔录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055。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http://zs.wzbc.edu.cn)公布。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http://www.wzbc.edu.cn
招生办微博:@温州商学院招生办
http://t.qq.com/wucczs
微信公众号:温州商学院招生办 zswucc
*本章程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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