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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0-09-01 17:36:14阅读量 367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院校代码:11505(国标码)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濂溪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六、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倾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七、2020年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46个),学制3年:语文教育(师范类)、数学教育(师范类)、英语教育(师范类)、学前教育(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美术教育(师范类)、体育教育(师范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现代流行音乐、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室内设计、物业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师范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与茶叶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护理、助产、农业经济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园艺技术(食用菌技术)

八、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进行录取,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

3.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4.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定执行。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十一、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元或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十二、助学政策: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学校构建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扶贫助困体系: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200元/学年);学校设立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对于家庭突遭变故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九江职业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网址:www.jjvu.jx.cn       邮编:332000

咨询QQ:800087558、326302328、11769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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