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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0-09-01 17:36:13阅读量 346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0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学校现设有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智能财经学院、商务学院、管理学院、外语旅游学院、物联网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工程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化教育学院、国际(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养成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4个院部。另设有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中外国际合作办学项目4个,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合举办应用型本科专业3个。目前在校生23000余人,位居河南省同类院校第一。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验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等现代化教学场所;建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中心等现代化教学辅助设施;学校按照专业集群发展的整体规划,先后成立创新创业仿真综合实训中心、河南省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分园、计算机公共实训中心、陶艺研究所、数字语音实训中心、信息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实训中心、财经校企共享实训中心、物联网技术实训中心、多模态外语实训中心、空中乘务实训中心、文化创意实训中心、BIM校企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等13个实训中心,建设了涵盖学校所有专业的实训室共计98个;图书馆现有藏书129.2万册,开通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镜像站、中国专利数据库等多个电子资源站点,功能完备、设计先进,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国家级教育专家、河南省教育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5余人,专业技能鉴定人员80余人。其中管理学(会计)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电子商务教学团队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另有省级教学团队7支。

第八条   专业设置: 学校2020年分63个专业或方向 (层次) 进行招生,均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的热门专业。

第九条   教学质量:学校秉持“非商融商”人才培养理念,面向企业生产、建设、管理一线,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通管理、善经营、会核算、懂金融、厚基础、能创新”的高素质技能型商科类人才。学生近五年在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1100余个奖项,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奖项50余项(一等奖5项)。

学校建成国家骨干专业4个(财务管理、网络营销、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会计、资产评估与管理、商务英语、数字媒体技术、物业管理、市场营销)、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软装陶艺))1个、省级特色示范或骨干专业13个。学校建成了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专业资源库1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0门、省级立体化教材6项、校级立项在线开放课程82门。学校现有国家级企业运营管理创新协同中心、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高水平实训中心11个,众创空间获评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第十条   学生管理:学校坚持把“以生为本 立德树人”作为学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砺志、敬业、致能、乐群”的校训精神,坚决贯彻严管厚爱的管理理念,突出养成教育的工作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规章制度为抓手,以文化人为目标,不断创新学生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养,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文明美丽校园,形成了我校“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安全型”五型智慧学生工作新模式,荣获了河南省首届“大美学工”先进集体、河南省工人先锋号、河南省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获称号。

第十一条   就业安置: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专业对口率、工作稳定率、收入增长率持续提升。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二条   社会荣誉:学校以学风好、质量优而深受社会各界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示范学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校、“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高职高专)”等荣誉称号百余项。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等。在2019年全国1418所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位居第96名,在全国商科类高职院校中位居第9位,河南省第一位。2019年6月份,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5月发布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上升到88名,稳居全国百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 王新庆

副主任: 郭  媛  成光琳

成   员: 朱东洋  温晓明  王建强  王仲英  李  博  许庆建

侯小坤  刘  彧  王丽丽  王军华  王君华  刘凯燕

刘丽萍  谢  群  段秋月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郭  媛(兼)

副主任:朱东洋 

成  员:郑春武  张  辉  胡晓峰  江林海  李  祥  安鹏腾 

郭玉龙

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一)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二)部门分工:就业招生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招生宣传方案,实施专业、计划申报和录取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学生处协调发动学生参与招生宣传,负责被录取学生学籍注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发动本学院师生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编制本学院专业介绍;信息中心协助录取数据信息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网络安全通畅;财务处负责协调银行制作新生银行卡,确定缴费标准、明确缴费方式。

第十四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

第四章  计划和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2020年63个专业或方向(层次)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及相关招生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以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外语听力成绩顺序排名。

艺术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以“专业合格,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的规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术科成绩排名,术科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直至分出名次。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八条  学生待遇: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精准资助等。贫困生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会计(包含电算化、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大数据会计四个方向)、商务英语、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跨境电子商务等专业每年学费42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专业每年学费4800元。其他普通文史类专业每年学费3700元, 其他普通理工类专业每年学费42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6000元,软件类专业每年学费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学费12000元,住宿费每年800元。代收教材费每年500元(艺术类每年600元),多退少补。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条  毕业文凭: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龙子湖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二十二条  咨询电话:龙子湖校区

0371- 86661223/86661222/86661221/86629993/86629952/86629953,18638700061/18638700062 

第二十三条  学校网址:http://www.hnjm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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