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2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学院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
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0866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二、学校简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866年的船政学堂,至今已有154年的历史,是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的发轫地,曾培养出启蒙思想家严复、民族英雄邓世昌、铁路之父詹天佑等一大批具有爱国奉献、自强不息精神的民族栋梁,他们为推动近代中国海权、教育科技等方面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一座学堂引领一个时代” ,铸就了其在中国近代史上的不朽功勋。
百年船政职教,现代发扬光大。作为船政学堂的传承校,学校2019年成功进入“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省内仅一所),学校同时也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省内仅一所)、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学校现占地面积近700亩,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安全技术与环境工程系、汽车运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道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交通经济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及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等14个教学单位,在校生近16000人,教职员工845人。2020年招生专业40个,涵盖了以航海技术和安全技术与管理两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龙头,汽车运用与智能技术、交通土建、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制造以及信息技术与智能交通等9大服务产业、特色鲜明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专业集群发展体系。现有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精品)专业共13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7个,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3个专业实施IEET国际认证。
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先后荣获国家政府最高质量荣誉——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仅两所高职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建设先进学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党建样板支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教学资源、育人成效、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四个全国50强;2019年高职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三大重要奖项成绩综合排名以及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均位列全国第5,省内第1,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在福建省高职院校名列前茅,引领福建省高职教育的发展。2016年教育部陈宝生部长莅校视察时对学院办学给予充分肯定。当前学院跨入“双高”建设新时代,朝着致力建成“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昂首奋进。
三、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五、录取规则
1.福建省和浙江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其他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六、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因病引起的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在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3.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女生162cm及以上,男生172cm及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以上三个专业入学后将对考生的体检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同类相关专业。
七、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手续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收费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通过招商银行APP办理学费及学杂费自助缴交手续,因故未按时缴费的,需向所属专业的系部提交书面说明并获得学院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普通高考录取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10月秋季报到入学。(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述具体时间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录取时间等因素酌情调整)
九、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十、学生奖助政策
1.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就业补助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2.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先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一、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办联系人:倪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学院招生网址:www.fjcpc.edu.cn/zs
监督举报电话:0591—87244077(纪检监察处)
十二、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工作。
2. 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