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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24阅读量 586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校代码:13411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二、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设有9个学部,4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38万人。

  三、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按专业类别依据分数优先顺序录取,学生入学后,根据本人志愿及专业类别自主选择专业。

  3、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4、艺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5、招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6、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以《河北省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我校2014年计划招生3400人,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人/年 ,住宿费500元/人/年。

  七、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0785858,80785959

  学院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电子邮箱:hhxy2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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