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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24阅读量 517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72

  层    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民办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

  二、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2、我院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我院仅招收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5、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艺术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6、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①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录满为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承诺优先录取无效。

  ③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安排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8、报考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各种残疾。皮肤外观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疤麻、纹身等,

  9、凡报考我院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只招收男生,身高1.65以上,视力要求4.8以上。

  10、凡报考我院轮机工程专业的考生只招生男生,视力要求4.6以上。

  11、我院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4:6的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2、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普通类其它专业6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200元/学年。住宿费:豪华公寓楼八人一间均为800元/学年,四人一间均为1200元/学年;书本费按学年收取,多退少补。

  四、收费程序

  为了安全方便,学院特定以下两种缴费方式:

  1、现金支付:在本学院招办大厅现金支付,取得学院统一打印的交费票据。(可持任何银行的银联卡在招办收费机上缴费,不收异地取款手续费)

  2、电汇支付:在当地银行办理学费转账手续。

  收款全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



  账   号:2201028119200114386

  五、助学措施

  我院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及单项奖学金,最高奖学金为2800元/年,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六、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的,可获得国家颁发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统招大专)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全称为“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退费办法:

  我院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美兰区)

  邮   编:571126

  招办电话:0898-65969918、65969889、65969887

  传   真:0898-65969909

  学院网址:www.hnk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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