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国标代码:13627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办学类型:由重庆邮电大学于2000年申办的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 立的全 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概况: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创建于2000年,现位于风景优美、文化厚重、交通便捷的重庆市合川区,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重庆邮电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规划用地1350亩,总建筑面积35万平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806万元,图书馆面积2万平米,馆藏108万册。学院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主要分布在远景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创业学院、艺术传媒学院等四个二级学院以及通信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科学系、自动化系、外语系等7个系。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7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65人,90%以上的教师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历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的办学理念,坚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重庆邮电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国际交流合作为平台,致力于探索“应用型、工程型、创业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学院历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普遍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本专科毕业生综合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校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三、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协调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在录取专业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
3.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5.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8.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历、学位证的颁发:学生修完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成绩合格者, 颁发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士学位。
六、奖励与资助:我院一方面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学习,努力争取获得奖学金,另一方面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资助工作。主要奖励资助措施包括: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资助管理体系 | ||||||
奖项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备注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3000 | 2000 | 1000 | 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1%、2%、6%。 | ||
移通之星 | 5000 | 3000 | 2000 | 1.评选类型:才艺达人、学习标杆、科创楷模、创业先锋、自强之星、工作标兵、体育之星、志愿先锋;2.各类奖项评选一、二、三等奖各1名,入围奖7名。 入围奖2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 ||
移通励志奖学金 | 5000 | 全年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学生二十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评奖比例为3.5%,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评奖比例为1.5‰,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 ||||
国家助学金 | 4000 | 3000 | 2000 | 评奖比例为21.5%,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 ||
临时生活补助 | 600 | 评定比例:21.62%,补助金额:60元/生/月,具体名额由国家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 ||||
勤工助学 | 1500 | 参加比例:20%,补助金额:不少于150元/生/月,具体名额、金额以实际岗位情况为准。 | ||||
国家助学贷款 | 6000 | 不超过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不超过6000元/生/年贷款。 | ||||
国家生源地贷款 | 6000 | 申请比例:不限名额,考生所在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可获得不超过6000元/生/年贷款。 | ||||
国际交流 | 20000 | 学院每年寒暑假资助30名学生赴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大学进行语言实践和交流学习。 | ||||
不少于35%的学生,每年可以获得1000---20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 |
七、招生专业及<